聖家修女會簡介

本會會士在聖神的指引下,自願遵守福音勸諭的獻身生活,追隨基督將自己,奉獻給最愛的天主,與祂更密切的結合並分享祂救恩的使命聖家獻女的奉獻生活,引導我們成為聖潔悅樂天主的祭品,藉著天主聖言、禮儀和聖事,成為我們奉獻生活的原動力,在感恩祭中更加倍領悟,OBLATE的真諦,在生活裡參與耶穌的愉悅奧蹟,在聖神內,活出生活的喜悅和愛的共融,光榮天主聖三。 聖願是天人之間愛的盟約,使發願者生活在信、望、愛中, 藉貞潔、貧窮、服從以全心,全靈,全力,全意愛慕、侍奉天主, 為此每位會士自初學開始,在信德的光照下,將自己獻於天主,學習效法服從至死,救贖人類的基督。

獻身生活
三願生活-貞潔.服從.安貧.貞潔願貞潔願

貞潔是天主的恩賜,使我們心靈自由愛天主,愛人我們誓許在貞潔的獨身生活中,持守基督的忠貞,滿懷喜悅的心靈以聖家貞節的幅度見證家庭中真摯的愛貞潔的愛是我們榮主救靈的泉源,在跟隨基督及福傳的旅程中,我們欣然接受生命中的任合挑戰全然捨棄,並藉著彼此的信任與陪伴,建立友誼成全潔德。

服從願要求我們效法聖家豪爽的精神,在實際生活中根據聖經,教會訓導修會會憲,長上和團體裡的聖家獻女一起分辨,尋求,承行天主的旨意。藉著服從願我們,更完全的奉獻自己的自由意志,使我們合而為一,在使徒工作上與教會服務,光榮天主實踐服從願,我們要有共同負責的精神及成熟的責任心,在服從願的基礎上尊重每個人的人性尊嚴,善於聆聽,坦誠交談,主動參與,關心修會的發展與成長。

貧窮精神是將整個生命交付,完全隸屬天主,與人共享我們所有的時間,才能和資源。為愛耶穌並答覆祂的召喚,我們選擇祂的貧窮,因祂本是富有的卻為我們了貧窮的,好使我們因著祂的貧窮而成為富有的。每位會士應效法聖家的貧窮,以安貧樂道的精神全心追求天上的寶藏,除去對世物的貪念,安然接受急須時的匱乏。本會各團體只保留為完成使命所需的財物。

創會歷史

1879 年 3月 2 日聖言會 (SVD),首批德籍安若翰神父,和澳籍福若瑟神父抵達中國,獲准以山東南部,兗州府、 曹州府和圻州府為傳教基 地1886年安神父,榮陞為魯南主教。1903年安主教與神父們,在兗州府設立“女傳教員訓練學校”由福若瑟神父擔任訓練工作。1904年10月30日,德籍韓寧鎬神父,被祝聖為主教。繼安主教的傳教事業,西元 1905年,邀請聖神會修女來華服務,協助培訓當地百位女傳教員,1908年韓主教宣佈,這群女傳教員,成立一個本地修女會,請羅賽神 父(SVD)輔導靈修生活,經韓主教和羅神父積極籌備,於1910年 10月7 日玫瑰聖母瞻禮,正式接納首批十位,矢志修道的傳教姑娘, 成為 聖言會 (SVD) 在中國,首創的本地女修會,1912 年韓主教將此修會,正式命名為“ 聖家獻女傳教修會”期望此修會 , 在中國建立基督化家 庭,以納匝肋聖家為楷模,效法耶穌、瑪利亞、若瑟的精神。

來台復會

1949年5月因中國大陸解放,河南信陽教區張維篤主教,與本會河南信陽 區會長,姚蓮清修女( 1951年重返大陸後致命 )率五位年輕修女逃往香 港交由施予仁神父(Bartley Schmitz,SVD)照顧。 1955年 10月31日四位 修女抵台:承蒙陳若瑟主教(高雄教區)恩准及紀神父鼎力相助, 始於 1956年10月 7日玫瑰聖母瞻禮日,本會正式在高雄復會 ; 繼續榮主救靈的 傳教使命。

1965 年總會院遷往台北總教區。 自從在台灣復會以來,會院曾分佈於台 北地區、新竹教區、嘉義教區、台南教區、 高雄教區。 修女們從事多元 化的使徒工作:堂區牧靈、醫院服務、大專、中學及 ,幼稚教育工作、宿 舍牧靈、仁愛之家老人牧靈以及輔導工作。 1974年至 1976年,五位修女抵達澳洲墨爾本服務;1976年遷至雪梨,並 正式設有會院及初學院,1996 年起修女到菲律賓、 羅馬和美國聖荷西等國。

1989 年,再度與大陸修女取得聯繫, 至今仍不斷有聖召,經由各種管道 和教會神長的支持,給予各方面的培訓 : 修女服務項目有堂區牧靈、診 所、 孤兒院麻瘋院、 學校教育等工作。確實履行了會祖創會的神恩與使 命,涉入偏遠地區, 在各鄉村,為貧窮人服務, 遍及山東、河北、河南 上海、江西、甘肅四川、新疆等地。

1996 年成立在俗團體「聖家善會」來分享我 們的創會神恩;邀請家庭成 員,與我們一起實踐聖化家庭使命 ;發揮聖家精神, 帶動社會重建家庭 倫理,建立基督化的家庭 。

會院介紹

天母總會院

建於民國七十年 ‚是聖家修女會的中心。

基本介紹
地址 : 111 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38巷18弄11號
電話 : ( 02 ) 2872-8690
傳真 : ( 02 ) 2874-0643
總會長 : 杜金換 修女
會長專線 : ( 02 ) 2876-2918
會長信箱 : 031956@mail.fju.edu.tw
成員: 蔡淑真 修女、黃琦玲 修女、鄭森妹 修女

景美會院

建於民國五十八年 ‚為一棟四層樓建築 ‚圓拱型的飛簷 ‚為本棟建築最大特色 ‚本棟建築後方 ‚ 有一座聖母山洞與一中國式涼亭 ‚是修女另一個祈禱的好地方。

基本介紹
地址 : 117 台北市文山區萬慶街13巷22號
電話 : ( 02 ) 2932-1555
傳真 : ( 02 ) 2935-7040
院長 : 廖金常 修女
成員 : 林麗卿 修女、劉貴蘭 修女、李貞德 修女、王金梅 修女、趙景華 修女、林惠美 修女、黃慧娟 修女、蘇瑞珠 修女、黃彩杏 修女、鄭美華 修女、吳子清 修女、 王素絹 修女、黃斌瓊 修女

泰山會院

位於輔大後門貴子路 ‚和許多修會彼鄰而居 ‚身處此地 ‚猶如 是在羅馬梵地崗 ‚被眾多修會們簇擁著 ‚充滿神聖的氛圍。

基本介紹
地址 : 243 新北市泰山區貴子路67巷29弄12號
電話 : ( 02 ) 2901-3012
傳真 : ( 02 ) 2903-9768
成員 : 杜金換 修女、李幸珠 修女、韓海霞 修女、曹婧云 修女、蘇少麗 修女

台南會院

建於民國五十年 ‚位於台南影劇三村 ‚聖彌格天主堂內。修女從事堂區牧靈工作.

基本介紹
地址 : 台南市永康區復國路30號 ( 聖彌格天主堂 )
電話 : ( 06 ) 313-4093
院長 : 王素指 修女
成員:賴碧華 修女

高雄會院

建於民國四十五年 ‚位於高雄市五福三路 ‚臨於愛河與高雄女中之間 ‚正面與高雄主教座堂玫瑰堂相望

基本介紹
地址 : 801 高雄市五福三路150號
電話 : ( 07 ) 221-9253 , 221-0861
院長 : 翁 娥 修女
成員: 洪瑞霞 修女、陳彩虹 修女、楊文貴 修女

澳洲會院

建於1988年是本會在澳洲雪梨的據點 ‚華人在澳洲求學的年輕學子 離鄉背景‚ 隻身到外地求學 ‚遇到許多困難與挫折 ‚為了讓這些學子們 ‚ 有個 安全的地方住宿 ‚ 又不離開教會的照顧 ‚同時也為華人的牧靈工作服務。

基本介紹
地址 :55-61 Albion St. Annandale N.S.W. 2038 Australia
電話 : 002-6-1295604257
院長 : 張素蘭 修女
成員: 翁若花 修女、伍美代 修女、劉雪珠 修女、林貴美 修女

緣起

聖家獻女傳教修會(以下簡稱聖家會),於1910年10月7日玫瑰聖母紀念日,在山東兗州教區創立。是德國籍聖言會士韓寧鎬主教為在傳教區培養本地修女而創立的一個國籍修會,以”同心同德弘真道、獻靈獻身法聖家”為修會精神,奉納匝肋聖家為楷模,效法耶穌、瑪利亞、若瑟之芳表,唯命是從,成就主旨,默默承行,傳揚天主福音,建立基督化家庭為宗旨。 未遷來臺前,聖家會修女以堂區牧靈、傳教工作為主,兼訓練女傳教員,興辦中小學、幼稚園及托兒所,並設有診所、孤兒院、安老院、殘障院。 1955年春,教廷駐華公使黎培理主教委任聖言會紀福泰神父為河南省信陽教區代理主教,協助前往印尼的四位修女來臺;在1956年10月7日玫瑰聖母節正式在臺復會,繼續榮主教靈的神聖使命。目前聖家善會總會設於台北士林區天母,在臺分院設有台北景美、台南、高雄等處,另有分院於澳洲雪梨、大陸等地區,從事教育、醫護、教區、堂區牧靈及學生宿舍管理等工作。

成立

隨著科技的發展,社會的變遷,人際的疏離,影響到家庭的生活與結構,但溫馨、親密的家仍是人性最基本的渴望。為了讓大家在強調效率、競爭和利益的社會裡,仍擁有一個舒適、放鬆、溫暖、安全的家,聖家修女會願意廣揚納匝肋聖家的精神,讓人人享有聖家的平安與幸福而成立聖家善會。 聖家獻女傳教修會(簡稱聖家會)紀念在臺復會四十年,為實踐修會使命,發揚聖家精神,1996年10月7日於台北市(含桃園地區)、嘉義、高雄(含台南地區)、澳洲及菲律賓等地區,結合熱心聖化家庭的教友參與,正式成立聖家善會的組織。

會員組織架構及活動

【組織架構】
聖家善會隸屬於聖家會,總會所在地隨總會長所在分會地而異,各地設立分會,俾使會員參與聯誼及生活共融分享;定期出版發行會訊,報導各分會活動,提供會員們發表有關聖化家庭短文的園地及會員動態訊息及禱意向。年度性籌辦活動包括會員大會、幹部教育訓練、佈道宣講、旅遊朝聖、訪視貧苦災難的家庭或社會救助團體或醫院志工。 工作:每月定期共融分享、聖家祈禱及聖家敬禮等活動。總會及各分會各設輔導修女一人,以協助辦理各項活動。

目前發展


國內分會:國內分會:台北分會、輔大分會、新竹分會、台中支會、嘉義分會、台南分會、高雄分會。
國外分會:澳洲分會、菲律賓分會、大陸分會(蘭州、山東等)。
會員總人數:約1500人(繼續增加中)

會員參與方式

個人會員:凡個人參加者。
家庭會員:全家或一家二人以上入會者。
基本會員:凡贊同善會宗旨,熱心支持善會各項活動之個人或家庭,以祈禱、善工、募捐、宣傳等方式,協助善會發展者。

會員生活與使命

靈修生活:
勤念聖家善會祈禱文。
熱心參與彌撒、祈禱、念玫瑰經、善領聖事。
儉樸生活:崇尚勤儉、潔淨、樸實的生活家庭。
愛德生活:親愛家人,以愛心服務他人。
傳道使命:以聖化家庭為使命,與社區合作,推行基督化家庭工作。

聖化家庭禱詞

至聖天主聖三,愛情與生命的根源,祢結合夫婦、聖化婚姻,使男女共組美好家園,感謝祢賜給我們三聖之家,做我們家庭生活的模範。
●求祢降福我們,保護我們,恩賜我們全家平安,使我們成為信德之家,忠誠事主、終生不變。
●使我們成為祈禱之家,讚頌我主、禱聲不斷。使我們成為仁愛之家,互愛互助 ,無悔無怨。
●使我們成為團結之家,一心一德,同苦同甘。使我們成為喜樂之家,和諧相處、 免災免難。
主耶穌,我家的恩主,指引我們避惡行善,追求天福。
童貞聖瑪利亞,我們的慈母,請教導我們恪守規誡,服從上主。
大聖若瑟,天主的忠僕,請幫助我們辛勤勞作、慷慨服務。
願光榮歸於永生的天主聖三,從今生直到永遠。 阿們!

聖家善會祈禱文

天主聖父,祢結合夫婦,祝聖婚姻,
仁慈聖母,家庭之后,您同若瑟,
服侍救主,在納匝肋聖家,親愛和睦。
求祢護佑我們家庭,追隨聖家芳表,
崇奉耶穌為家庭之主,信守不渝;
夫婦敬愛、子女孝順、共享天倫,
手足友愛、敦親睦鄰、和樂共融。
求祢助佑聖家善會,聖化善會工作,
團結會員心志,攜手合建美好家園;
和聖家獻女傳教修會一心一意,
發揚納匝肋聖家精神,
同心同德弘真道,獻靈獻身法聖家,
實踐聖家善會使命。
願光榮歸於天主聖三,
從今生直到永遠。阿們!

聖家頌

耶穌、瑪利亞、若瑟,
我心、我靈、我生命,皆獻於爾等;
耶穌、瑪利亞、若瑟,
扶助我於臨終時;
耶穌、瑪利亞、若瑟,
俾我在爾等中得安死之恩。
阿們!

聖家善會組織章程

1996年10月7日制訂
2021年12月11日第六次修訂

總 則

第一條:本會定名為聖家善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二條:本會隸屬於財團法人天主教聖家獻女傳教修會。

第三條:本會以加深會員的信仰生活,熱心為家庭祈禱,建立相親相愛、美滿和諧的家庭為宗旨。

第四條:本會之任務如下:

1.以耶穌為家庭生活的中心,奉納匝肋聖家為楷模,建立家庭教會,推展家庭福傳。
2.建立互愛、互助、共融、共享的福音團體,積極推動家庭讀經、家庭基信團,並擴展至堂區、社區。
3.在日常生活中,以祈禱、善工、專才、時間、經費等方面參與聖化家庭的工作。
4.推動有關家庭信仰、家庭福傳、家庭共融、家庭溝通、家庭生涯規劃等活動。
5.推動其他有利於家庭之相關事項。

會 員

第五條本會會員分下列二種

基本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熱心事主,願意奉獻服務,協助參與聖家會之神恩及使命者。
個人會員─凡個人參加者。
家庭會員─凡全家一起或一家二人以上入會者。
支持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熱心支持本會各項活動之家庭或個人,以祈禱、善工、專才、財物等方式,協助本會運作發展者。

第六條本會基本會員之生活及使命
靈修生活:
勤唸聖家善會禱文。
熱心參與彌撒、陪伴耶穌聖體、讀經祈禱、唸玫瑰經、善領聖事等。
簡樸生活:崇尚勤儉、潔淨、樸實的家庭生活。
愛德生活:親愛家人,以愛心服務他人。
傳道使命:以聖化家庭為己任,與社區合作,推行基督化家庭工作。

第七條本會基本會員之權利如下:
發言權及表決權。
選舉權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參加本會所舉辦各種神修、講習及活動之權益。

第八條本會基本會員之義務如下:
遵守本會之章程及決議。
擔任本會所委託之任務。
按期繳納會費。
參加本會會議。

第九條本會支持會員有權利參加本會所舉辦之各項活動,但無第七條1及2之權利,與第八條之義務。

第十條本會會員如有違反章程或不遵守全體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或其他行為足以妨害本會聲譽者,得經分會會員會議之決議,予以勸告或停權處分。其情節重大者,得經全體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予以除名。

第十一條基本會員得以書面說明理由向本會聲明退會,或轉為支持會員;凡基本會員連續三年無故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任何活動者,視為自動退會。

組織及行政

第十二條本會以全體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選舉總會長及議決聖家善會章程,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總會及各地區分會工作報告及提出討論提案事項;下設總會及地區分會,各地區分會依堂區分佈及人數設置若干支會。(各地區分會會員大會為各地區分會之最高權力機構,選舉地區分會長、聽取地區分會長工作報告,議決地區分會長提出之年度活動計畫、年度經費預算及執行決算情形,並討論有關地區分會之重大提案事項。)

第十三條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立法機構,其人數總額由總會六人(總會長、副總會長、秘書長、總務長、靈修長、活動長)、各地區分會(分會長、副分會長、秘書、總務、靈修、活動)六人、各支會一人(支會代表)組成之,每年至少召開乙次,其職權如下:
擬訂及修改聖家善會章程,提請全體會員大會議決之。
議決總會提出之年度工作計劃、年度經費預算及執行決算書。
議決聖家善會之財產處分及團體解散之重大事項。
議決有關善會成員權利與義務之重大事項(含常年會費之金額)。

第十四條總會長資格:應為會員代表大會成員之一,並且宣誓入會一年以上。
總會長產生:由會員代表相互提名三至五人,經過全體會員大會投票產生之。
總會長任期: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
總會長職責:對外代表聖家善會。對內負責聖家善會之會務發展,籌辦各項工作計畫與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議決事項。

第十五條總會應設總會工作幹部會議,由總會長、副總會長、秘書長、總務長、靈修長組成之;其職權如下:
負責籌辦年度性全體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負責籌辦會員代表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並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
擬訂年度工作計畫、年度經費預算及會員代表大會。
執行會員代表大會議決事項,並辦理總會經常性會務、推動善會發展。
輔導並協助各地區分會之會務推動及團體發展。

第十六條地區分會長資格:應宣誓入會一年以上者。
地區分會長產生:由分會會員相互提二至三人,經區分會會員大會投票產生之。
地區分會長任期: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
地區分會長選舉時間:總會長選舉完畢後至聖家節前得選出,並與分會所有幹部於聖家節當天宣誓就任完畢。

第十七條各分會應設分會工作幹部會議,由分會長、副會長、秘書、總務、靈修、活動及支會代表等組成之;負責地區分會之會務發展,籌辦地區分會各項年度性活動與執行總會之委託辦理事項。
地區分會之職權如下:
負責籌辦年度性地區分會會員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擬訂地區分會年度性活動、地區分會年度經費預算及執行決算情形。
執行分會會員大會議決事項,並辦理地區分會經常性會務。
執行總會之委託辦理事項。
輔導並協助各地區支會之會務推動及團體發展。

經 費

第十八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會費
個人會員:每年會費新台幣1000元。
家庭會員:每年會費新台幣2000元。
支持會員:自由捐款。

自由捐款。
其他收入。
各分會會費收入之百分之三十提撥總會,百分之七十由分會自行運用。
第十九條本會如因故解散後,剩餘財產歸屬聖家獻女傳教修會所有,不得歸個人所有。

附 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全體會員大會通過,呈報聖家獻女傳教修會核准,再呈所在地主教批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善會組織 - 總會



台北分會



輔大分會



新竹分會



台北分會-台中支會



嘉義分會



台南分會



高雄分會



澳洲分會



菲律賓分會

聖家善會青年服務團是本著以耶穌為家庭中心、奉納匝肋聖家為楷模敬天愛人,並發揮個人潛能、培養團體合作精神為主要使命。本團以「熱情、積極、喜樂」的正面態度,協助聖家善會推展相關會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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